天津消协:8组镍氢充电电池存在容量虚标问题
11月9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镍氢充电电池商品比较试验报告,对购自天猫、京东、一号店、国美商城等电商平台的20组镍氢充电电池样品进行检验,标称品牌为“南孚、ZMI、GP超霸、DURACELL金霸王、PISEN品胜”5组样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15组样品“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8组样品“放电性能(电池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样品检验数值差距较大。其中,标称品牌为“BESTON佰仕通、星威” 2组规格为7号的样品实测容量均未达标称容量的50%。
本次比较试验20组镍氢充电电池样品全部以网购形式随机购买,委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天津消协以样品明示的联系方式快递《样品确认通知书》,对样品进行确认。对消费者最为关注和实际使用的 “放电性能”、“标志”2项指标进行检验。比较试验结果仅对购买的受检样品负责。
放电性能检验是对电池实际存储电量水平的测试。电池容量的大小决定了电池在相同使用条件下,使用时间的长短。产品标准规定蓄电池在常温条件下的容量应达到电池本体上标称的容量值。结合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本次比较试验进行常温应用状态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标称品牌“BESTON佰仕通”、“星威”各2组样品,标称品牌“TCL”、 “倍量”、“德力普”、“FB沣标” 各1组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标称品牌“BESTON佰仕通、星威”2组规格7号的样品,实测容量均不到标称容量的50%;标称品牌“Camelion飞狮”样品,虽符合标准要求,但未达到其标称的电池容量。
注:①按照数据修约规定,标称品牌“Camelion飞狮”样品,符合标准要求。但未达到其标称的电池容量;②为便于理解,规格标为5号、7号进行表述。③表中“序号”按照每类规格中,样品的单只价格由低到高排列。④表中“标称容量”、“实测容量”单位均为毫安时(mAh)。
消费者主要通过标志了解商品。标称品牌为“双鹿”、“Panasonic”、“BESTON佰仕通”、 “雷摄”、 “星威”各2组样品,“TCL”、“倍量”、“德力普”、“Camelion飞狮”、“FB沣标”各1组样品“标志”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推荐的充电率和时间”及“制造日期”等。
天津消协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网购商品市场的监管;电池生产者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电商平台应对进场销售商品进行质量检验,建议对比较试验发现问题的商品予以下架处理,把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
天津消协建议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双十一”,科学选购商品。要特别注重商品质量,货比三家,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避免个别不良商家趁机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在购买镍氢充电电池时,消费者尽量从大品牌制造商、有信誉的经销商店购买,尽量购买近期生产的产品。购买后要按照电池上推荐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消费者网购时,要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购物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一旦发生问题,可及时联系购物网店进行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先申请退款,然后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请求消协组织调解,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镍氢充电电池比较试验报告将抄送相关行政部门和电商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内容可以登陆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查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