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监测:手机电池逾两成质量不合格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刘长忠)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的一项最新监测结果显示,流通领域手机电池合格率七成多,电池短路保护性能不合格现象比较严重。
为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手机电池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组织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等五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北京、上海、广州、肇庆、阳江、梅州、东莞、惠州、福州、杭州等十个城市的八十家经销单位销售的手机电池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一百六十一组样品,品种包括锂离子电池、镉镍电池、镍氢电池三种类型的手机电池。对手机电池中的外观、标志、放电性能、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一百二十五组合格,三十六组不合格,监测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七点六。
本次手机电池质量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放电性能。三十六组不合格样品中,有二十九组手机电池的放电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百分之八十点五。消费者若购买了这种放电性能达不到要求的手机电池,在日常的使用中,手机的待机时间将缩短,达不到预期的标称时间;
手机电池短路保护性能不合格现象比较严重。三十六组不合格样品中,有六组手机电池短路保护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出现这样手机电池短路性能不合格问题,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片面追求利益偷工减料、降低生产成本,导致手机电池质量出现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电池时不可只看价格,要注重品牌并且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