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充电器比较试验结果发布 个别产品有安全隐患
目前市场上手机充电器品牌众多,既有手机原装充电器也有兼容品牌充电器,而且质量良莠不齐,容易带来安全隐患。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手机充电器比较试验结果。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福州城区及周边的12家手机品牌及配件销售商以及淘宝网7家品牌旗舰店随机购买,共计20款,涉及华为、OPPO、飞毛腿、三星、小米、品胜等20个品牌,购买单价从25元到179元不等,其中50元以下的9个批次,50元至100元的8款,100元以上的3款,线)购买的充电器样品较便宜的有飞毛腿(SC-U2)单价25元、品胜(TS-C133)单价25元,较贵的有一加(WC0506A1HK)单价158元、三星(EP-TA800)单价179元,提示充电器价格差距较大,消费者购买时注意货比三家。本次评测线个批次,线个批次。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委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按照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T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或网上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商品标准等,对样品的标记和说明、电气绝缘、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抗电强度、电源端子骚扰电压7个项目进行测试。比较试验结果仅对购买的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批次、不同型号商品的质量状况。
本次手机充电器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20款样品中19款样品的标记和说明、电气绝缘、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直插式设备、耐异常热、抗电强度均符合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合格率95%,反映市场销售手机充电器总体质量较好,但经检测也发现深圳市声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SENDEM”C66型号充电器电气绝缘、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异常热、抗电强度4个项目均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福州市消委会已向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手机充电器作为日常使用的信息技术设备,在选购和使用过程中,除关注产品的功能、外观、价格外,不可忽视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还要注意挑选商家品牌、查看包装标识、检查产品细节以及注意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