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
《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切实有效地解决制约桂林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扎实推进以“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桂林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第二阶段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总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积极探索“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宜业宜居宜游一体”的桂林可持续发展新路径,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桂林经验。
、促进景观资源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聚焦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民生保障、防灾减灾、公共服务等领域短板,全力推动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设施等传统基础建设。
瞄准目标、全面推进。瞄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桂林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示范区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任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按照《桂林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确定的第二阶段目标任务,以“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聚焦景观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针对景观资源保育的内生动力不足,支持景观多功能价值实现能力弱、产业创新以及基础设施提升不足,社会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能力弱两大瓶颈问题,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一带一路”旅游创新发展引领区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与落地示范基地,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力争到2025年将桂林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殷实安康的可持续发展样板城市。
1.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水生态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湖长制,联合漓江上游水库,加强水资源调配,改善漓江枯水期生态和景观环境,实施漓江流域森林质量提升、漓江流域水系连通、漓江小流域治理、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源生态园区保护和修复等工程项目。开展漓江主要支流小流域、河道、水塘、河岸带等水体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工程项目,重点开展灵川县、兴安县、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临桂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等县(市、区)漓江支流小流域综合治理、桃花江临桂区段治理等工程项目。加快漓江截污整治,主要对灵川县、兴安县、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雁山区辖区范围内漓江干流以及支流污水直排口进行截污整治,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黑臭水体。
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联防联控,加大工业烟粉尘、汽车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场治理和搬迁、村庄景观风貌整治改造等工程项目。推进漓江干流以及城区段支流综合治理和沿岸乡村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等问题的清理整治。推广“三位一体生态农业”恭城模式,开展农村面源污染联动防治。
3.景观生态系统功能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力度,加强受损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采取人工造林(种草)、草原改良、土地综合整治等多种措施,努力恢复矿山生态,改善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状况。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严格保护生态红线范围内的湿地,提升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实施湿地生态修复与恢复等工程项目,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做好生态监测评估,提升生态综合监管水平。定期开展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国民经济建设决策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4.自然景观风貌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有序修复城市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植被,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建设城市近郊山体森林公园、漓江城市段洲岛修复以及自然生态景区景观提升等项目,保护和修复城市生态空间,改善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漓江干流沿岸生态防洪堤,对河道开展生态修复,改善漓江枯水期生态和景观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漓江”,建立漓江大数据库、信息化执法平台、旅游服务系统、水文水资源管理系统。
1.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工程。推动桂林市“一核两翼三轴两屏三区”的国土空间优化和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做好旅游通达工程。全面打通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交通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镇村地区公交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城市公交向农村公交延伸,尽快实现机场、高铁站、汽车站和重点景区无缝衔接,促进空港、铁路港、公路港“三港”联动,提高旅游通达水平。优化绿色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实现公交、网约车、出租车纯电动化,建立充放储一体化车辆充电运营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燃料电池汽车终端设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完善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立足漓江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推进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因地制宜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2.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工程。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以及数据智能、一体化融合、智能化创新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和推广应用,打造网络化协同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持续推进光纤网络的宽带化智能化建设,扩大5G建站规模,加快部署和应用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加快物联网终端在城市管理、民生服务、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部署应用。实施数据智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根据广西大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广西大数据中心桂林副中心和广西区块链副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桂林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电科云(桂林)国际大数据发展中心、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一批公共数据中心,打造全球岩溶地质环境、广西旅游、区域特色农业、商贸服务型物流等一批专题数据中心,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物联网、数据中心、基础网络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服务平台、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数字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用示范平台等。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建设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的鲲鹏政务云,对接融入“壮美广西‧政务云”,推动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荔浦市等县(市)率先启动新型智慧县城建设。集聚全域旅游资源,建成桂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监管平台,升级建设“一键游桂林”。推动5G车联网示范建设,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实施综合管网智慧化改造工程,推进智慧景区、数字乡村建设,在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率先实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打造一批智慧示范区。
景观衍生价值挖掘工程。瞄准桂林市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需求,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国家级品牌创建示范工作,培育国际一流服务品牌,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具有桂林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红色旅游、夜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以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为基础,以8条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为骨干,以示范点为引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旅游精准对接乡村振兴工程,加快塑造“山、水、城、文”融为一体的城市格局和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努力建设高品质城市。以政府为主导的文化旅游投资企业为依托,建设市场化的文化旅游投融资平台,加大文化旅游投融资力度。拓展文化旅游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各方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积极引导企业、银行、社会资本等参与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建设。
价值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推动绿色技术银行西南分中心建设,深化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国家级重大开放平台的建设,深化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创新合作国际论坛交流,探索设立域外创新中心,为桂林市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全方位提升景观生态价值搭起更高平台。加强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编制并动态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和推广应用,打造网络化协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建立市级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资本介入土地收储等环节,推动财政专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向重点企业和项目集中。搭建全域“景观特征”评估与营造信息化平台,为实现景观多功能开发利用的绩效量化做好技术准备。推进数字景观文化遗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护与挖掘桂林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持续提升桂林的文化品位。
1.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绿色生态有机农业为导向,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大国家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创建力度,支持申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和田园综合体等示范区,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建设智慧农业。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生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立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技术规范,重点建设“生产—生活—生态”新三位一体现代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区,特色效益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综合发展示范区,生态养殖—健康养殖和林下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推进桂林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工深度开发与产业化,提升生态食品附加值。重点发展旅游休闲食品、禽畜加工、果蔬加工、酒水饮料、粮油加工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建立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应用平台,引进研发、物流、营销等环节的优质企业,完善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推进桂林福达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罗汉果小镇等项目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加工型、外销型农产品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集聚,形成粮食、特优水果、蔬菜、优质畜禽、中草药、南方高山特色种植等六大产业集群,创建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以及加工规模全区领先,建成全国知名的生态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2.特色医药康养产业培育工程。积极发展地域特色鲜明的医药康养产业,引进和培育先进医疗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以及医疗体检设备生产企业,培育和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互联网医疗等新产品和新业态。建设一批民族特色医药产业开发示范工程,推动民族特色医药与旅游业、生态农业、大健康产业、文化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桂北地区特色中药材种植、中医养生,推进生产基地、交易中心建设,开展民族特色中药新药创制,三金片、青蒿琥酯等优势中成药二次开发,瑶苗壮医古方、验方中药制剂等保护开发。实施一批大健康与康养休闲服务创新示范工程,强化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培育一批一流的康养旅游企业,塑造具有桂林特色的大健康与康养品牌。加快建设桂林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国—东盟友好疗养基地、恭城瑶汉养寿城等项目,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为养老服务机构。开发“医疗+休养+养生+康复+旅游”康养新产品,创新“医养结合”和“治未病”的健康养生新模式,组织打造一批集养生、养老、医疗、康复、生态旅游融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健康养生、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动形成“候鸟式”养老群落和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培育发展民族特色医疗、养生保健等服务机构和服务人才。建设龙胜温泉康体小镇、中国健康好乡村(华江桐子坪)等项目。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发展中药民族药、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医用智能穿戴设备等产业。加快抗疟、抗肿瘤、抗感染类化学原料药和制剂新药,以及针对泌尿系统、呼吸系统、风湿骨伤类疾病的中药民族药的研发生产,推进罗汉果、银杏等特色植物资源在医药保健方面的发展和应用。
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提升格调品位,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打造漓江沿线、湘桂走廊、西南通道三大文化旅游经济发展带,做优做强兴安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三大文化旅游增长极,强化多点辐射,带动桂林市文化旅游发展和提质扩容,建设大桂林大景区。开展旅游业新产品开发、新业态培育、新服务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旅游精品景区、旅游精品线路、精品旅游带等景点建设,开发新观光旅游产品,发展新兴特色旅游业态,构建全域化、国际化度假体系。积极推进桂林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向旅游产品转化,打造特色旅游商品,形成系列桂林特色伴手礼,为游客消费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培育“旅游+文化”“旅游+农业”“旅游+康养”和“旅游+会展”新业态。构建覆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消费环节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诚信制度,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示范工作,开展灵渠(南渠)修缮工程,建设非遗展示馆和传承展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在红军长征广西路段沿线深入挖掘一批主题鲜明、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推动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串联沿线重要遗址遗存、民族文化、自然生态等,建设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实景演出、管控保护、主题展示、传统利用等主题功能区,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文旅融合、环境配套、数字再现、人才提升等项目。推进民俗与特色文化保护开发示范工作,着力打造民俗与特色文化标签,增强桂林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入挖掘地方传统的节日、庆典、赛事等民间文化,努力建设一批四星级(含)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建成运营一批精品民宿项目。探索推出“城市文化菜单”,收录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具备行业标志性的品牌文化活动,繁荣文化演艺产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建设中小型文化演艺空间,打响具有桂林特色的文化演艺体验品牌,规划建设特色影视拍摄基地,探索举办有影响力的电影节。培育壮大文化创意产业,提升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创意设计、文博非遗、数字创意等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桂林高新区创意产业园发展水平,积极打造一批文化艺术创作基地。推进消费提升和环境营造工作,通过消费促进桂林旅游业、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医药产业、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加快发展大宗消费、线上消费、健康消费、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发展新消费模式。完善促进消费政策,推动传统商品消费提质升级。开拓城乡消费市场,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升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节点。促进服务消费,壮大夜间经济,培育更多消费新增长点。
4.现代制造产业优化提升工程。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化改造和现代制造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集群化发展,积极探索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促进现代制造业低碳化发展,巩固现有产业优势,加快产业数字化赋能,丰富产业发展层次,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龙头企业培育,促进配套企业集聚,补齐产业链条,着力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环境友好型的新能源汽车、橡胶机械、电力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和移动智能终端、激光器芯片、光电等电子信息产业,推进实施华为科技城“一基地三中心”项目,中国电科桂林光电子光通信科技创新与产业化项目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型清洁生产方式,实现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工程共建共享,资源互为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废水废弃物集中处理。稳步推进漓区域产业转移,建立漓江流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搬迁漓江沿岸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工矿企业,腾挪生态空间,提升支撑桂林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承载力。有效推进生态园区建设,以绿色化、生态化、低碳化改造提升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等产业园区。
1.新产业形态发展工程。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推动形成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的新经济产业形态,打造生产要素高端化、社会生产智慧化、创新创业大众化、企业组织平台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为特征的新经济体系。发展数字经济,在5G、集成电路、物联网、北斗导航、人工智能、游戏动漫、大数据、信息安全等领域,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智能经济,聚焦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发展脑科学、生物识别、虚拟现实、可穿戴装备等人工智能产业,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无人机、增材制造、激光光电等智能制造产业,导航芯片、定位系统、遥感应用等卫星及应用服务产业。发展低碳经济,聚焦绿色能源生成转换领域,重点发展生物质能、智能电网等清洁绿色能源和可替代能源产业;聚焦绿色产业领域,重点发展环保技术研发以及装备制造、分布式新能源等节能环保产业和新材料产业;聚焦绿色生活领域,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共享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产业,高效节能家电、绿色家居等绿色消费产业。发展创意经济,聚焦创业产业、创意设计、创意体验,重点发展音乐制作、影视动漫、时尚设计、文博创意、文化体验、生态观光、现代旅游等产业。发展流量经济,依托人才流、物质流、资金流、知识流、信息流、商品流、资产流等要素资源的流动聚合,重点发展新金融服务、生产性服务、跨境电商、电子竞技等新兴业态。发展共享经济,聚焦生产服务、流通服务、消费服务等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形式,重点推动研发中心、中试、研发设计、文化娱乐等创新资源、流通资源、消费资源共享,率先推动政府闲置资源和能源系统、交通系统、通信系统等公共设施资源共享共用。
2.新产业形态应用场景培育工程。着力以应用示范工程为抓手,构建与数字经济、智能经济、低碳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和共享经济等新经济产业形态高度契合的多元化应用场景,促进新技术推广运用、新业态衍生发展、新模式融合创新、新产业裂变催生。实施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工程,推进智慧政务示范,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云、网、端、数”四位一体的政务云平台,探索建设“24小时政务服务中心”,拓展“数字桂林”建设。实施双创平台提能增效工程,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打造国际性站位、创新资源开放、创新成果实时交易的线上线下平台。实施人力资本协同示范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力资本结构优化、精准匹配、跨界融合,通过人力资本协同催生知识跨界相通、产业融合裂变,提升人力资本活跃度。实施绿色低碳建设示范工程,打造绿色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打造绿色交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实施现代供应链创新应用工程,加快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构建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现代化全球化供应链体系。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5G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漓江、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环保、智慧物流、智慧社区等场景应用。实施消费提档升级工程,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培育体现桂林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推出尊重传统历史文化的旅游纪念精品,大力营销“桂林有礼”品牌和本土特产,积极推广桂林山水字画、鸡血玉、“桂林三宝”、绣球、壮锦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文化创意品牌,开发地域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潮流融合的旅游时尚商品,满足游客可使用、可欣赏、可留念、可赠送、可收藏的需求。推动免税购物政策落地,重点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具备条件的区域设立免税商店或者免税购物中心。积极争取综合保税区、出境口岸放宽限制等政策在桂林落地落实。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壮族三月三”、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桂林国际马拉松赛等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3.新产业形态环境提升工程。努力突破传统的市场格局,打造更具新产业形态特征的可持续发展营商生态体系,使企业发展环境从“个别服务”向“生态营造”转变。重塑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充分考虑县(市、区)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条件,错位布局新经济发展空间和旅游主题产品,构建新文创、生态旅游、大健康、新金融、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数字娱乐等产业核心区。做深做实开放合作平台,加快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完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深化跨境金融创新与合作,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积极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优化政府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透明度,降低企业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创新纳税服务,优化税收优惠事项办理流程,逐步推行税收优惠以报代备。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将“事前设限”转变为“事中划线”和“事后监管”,支持设立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经济企业和新型组织;建立和完善新经济领域的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创新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桂林市统一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探索建立桂林市数据交易平台,发展数据流通新业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尊重企业家社会贡献和社会地位,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代表的优质企业库,加快培育一批潜在独角兽企业,通过实行“一企一策”,助推其成长为独角兽企业或者行业领军企业。
4.新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快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聚力科技创新和应用,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全面支撑新经济业态发展,催动新发展动能。积极构建区域创新生态体系,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支持示范区内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推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研究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依法合规设立各类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培育天使投资人。构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一批产业整合、金融协作、技术创新、资源共享的双创基地,尽快形成示范区自主创新支撑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以大数据、大健康、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高端装备等为重点,引导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机制灵活、互惠高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者其他创新联合体。加快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孵化培育早期项目。鼓励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中色桂林矿地院、岩溶所等高校院所以及研究机构,按程序申请设立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探索建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平台,打造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桂林创业服务中心、桂林大学科技园等区域性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基地。积极培育企业科技创新主体。高标准推动科技型企业引育工作,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生力军。实施千企科技创新工程,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企业培养链,加快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围绕企业核心技术需求,逐步建立“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实施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工程,以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为重要引擎,建成一批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示范基地、广西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展创新创业人才汇聚工程,深入实施科教振兴战略、人才强桂战略,着力补齐短板,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科技和教育现代化。聚焦重大战略、重点产业以及高校“双一流”建设,创新实施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培养一批创新型团队和领军人才。实施企业首席技术官培养计划,培养出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的企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加快造就更多“广西工匠”。创新人才流动体制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推动重点领域重大技术攻关以及产业化工程示范,围绕产业链谋划布局一批科技重大专项,聚力桂林市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和前沿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推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
。以景观资源与社会经济融合为突破,培育全息情景营造、主题消费体验、田园生态旅居等新经济业态,打造形成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策源地,推动土地增值与生态投入良性互动,以生态价值多元转化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的可持续性。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探索生态价值向人文价值、经济价值、生活价值转化的实现路径,搭建生态价值实现平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构建以山水景观为核心的绿色发展动力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山水景观建设,深化山水景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生态建设运营双平衡机制,完善生态建设成本定向提取等制度,探索以土地增值收益平衡前期投入、以市场运营收益平衡后期维护的可持续投入方式。构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标准和评估体系,在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等生态功能重点县探索GDP和GEP“双核算、双运行”绿色经济考评体系,实现GDP与GEP良性互动互促,构建以GEP核算为基础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加速推动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
2.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漓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推动开展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示范区内县四级联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试点。制定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价值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多元化生态补偿、自然资源权属管理、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等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推动水生态水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各项工作。构建多层级多领域的“零碳”示范体系,推动建设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领先企业、示范园区。
创新生态价值转化多元投入机制。创新景观与生态资源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设立生态价值转化基金,建立自然景观、公园绿地、生态带要素支持制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完善漓江可持续发展资金保障体系,促进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投入生态领域。支持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创新生态开发投融资机制,探索“生态银行”模式,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新各类募集手段,通过上市募集、发行双创债、发行资金信托等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机制。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矿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机制,提升存量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坡、荒滩以及石漠化等废弃地的开发利用水平,建立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机制。积极开展中央提出“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主动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四方面内容的探索实践。研究出台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支持示范区内注册并实体化运营的企业登陆科创板,不断优化“专精特新板”。研究推出“乡村振兴板”“生态旅游板”“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板”等特色板块,鼓励农业、旅游业、康养产业中小企业进入股权市场,让资本市场成为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的推进器,支持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等多种金融模式在桂林落地示范以及可持续发展实践,探索建立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
机制。完善城市发展政策和劳动政策的纠偏方案和矫正机制,并通过完善利益诉求机制和信息畅通机制,引导劳动要素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理性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探索适应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根据各县(市、区)发展需求,优化劳动密集型产业布局,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多措并举帮助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税费、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吸纳更多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制定职业标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推进新时代社会保障改革,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个人和家庭共同参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和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建设绿色技术银行、“两山银行”,加快推进市场导向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实现科技成果资本化,为绿色技术的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服务。加强科技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有机衔接,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强化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及时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现价值链“三链融合”。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以市场为创新导向、以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和军民融合为突破口,配合自治区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促进科技、人才、资本、政策深度融合,建设高水平的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绿色技术目录清单机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推荐等方式开展以节能减碳、碳中和为重点,兼顾其他领域的绿色技术,征集遴选发展潜力大、技术水平领先、推广价值高的先进技术,适时发布并动态调整桂林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应用需求和场景供给征集,建立应用场景需求清单,为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示范应用环境。
3.健全创新生态体系。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持续加强需求引导的基础研究,持续优化基础科学研究支持体系建设,重视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融通创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推进国家科技基础资源服务业基地和科研机构聚集区建设,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特色鲜明的绿色技术交易市场,适当提升县域层面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补贴、简化申报流程,提高优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探索设立桂林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创业孵化基金,完善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实施办法,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入股分红,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技术交易中介机构的指导和评价监管,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加强创新共建共享,建设创新共同体,打造协同创新示范区域。
。创新金融政策,健全绿色金融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国有资本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大生态工程,率先形成绿色金融全产业链示范。鼓励金融机构对清洁生产企业的绿色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鼓励通过招商、绿色信贷等途径,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参与我市可持续发展行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新业态新产品,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实施绿色信贷、科创贷,提供贴息、财政资助、税收返还等优惠。推动银行设立绿色分行、绿色支行或者绿色金融事业部等绿色专营机构,集中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对接科技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资源,发挥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可持续发展创新领域。整合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资源,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创新金融体系,重点为乡村振兴、产业升级、城市提质、景观资源保育、生态文化保护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上市、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筹集发展资金,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
。引导金融行业服务向可持续发展领域倾斜,发展普惠金融,探索建立财政、国资收益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并举的滚动投入机制。鼓励境外专业机构组建人民币创业投资基金、国有产业集团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加快推动天使投资发展。不断丰富创业投资企业募集资金渠道,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依法依规拓展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的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高水平建设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对外合作交流示范基地,提升东盟可持续发展创新合作国际论坛影响力,强化顶层设计更新和品牌定位提级,切实发挥论坛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功能,提升论坛的国内外交流合作集成能力。将论坛活动与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充分挂钩,集中展示示范区建设的突出成果。利用论坛吸引资金、人才、技术和消费者,将论坛举办与可持续发展人才培训相结合,整合国内外专家资源,培训国际国内人才,形才合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确保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东盟可持续创新合作国际论坛打造为出思想,出方向,出成果的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发起或者参与示范区创建联盟,建立健全与其他示范区的合作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对接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积极探索共同研发、共同投资、共同培训、共同推广等合作领域,开展经验分享、培训学习、沟通联络、咨询指导等交流合作活动。
。支持示范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全面融入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争取在桂林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城分中心,努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利用部际协调机制争取国家各部委联合出台对示范区的支持政策,争取国家科技项目在桂林进行成果转化和项目落地。加强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经贸往来和跨境旅游合作,支持桂林举办RCEP博览会,承办RCEP峰会、部长级会议,建设中国(桂林)RCEP国际博览中心。积极拓展桂林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循环交流合作机制。与深圳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立固定合作交流机制,挖掘粤港澳大湾区的消费需求,深度开拓桂林提供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亮点,改善桂林消费环境,提升桂林消费服务质量。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深化桂林空港口岸与毗邻区域的合作,扩大桂林航空口岸的货源吸附。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铁路一类口岸,为桂林企业在保税缓税、减少通关成本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撑。
。创新利用外资政策,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按规定放开建筑设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对外开放迈出更大步伐,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引入国际规则、惯例和管理标准,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一制三化”改革。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实施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口岸尽快获得外国人过境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将过境免签停留范围扩大至广西行政区域。支持示范区设立特色综合保税区、免税购物中心,新增或者加密国际国内航线,推动临空经济区快速融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建“无水港”。
充分发挥自治区、桂林市、各县(市、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落实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重大政策的更新和落地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优化县(市、区)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发挥桂林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作用,统筹协调示范区创建工作总体部署、规划落实、政策制定等顶层设计。
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创新示范区建设制度保障体系,建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监管体系,通过立法推动《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的地方实践,确保示范区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示范区长远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为全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建立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的沟通协调和衔接机制,在相关政策方面对示范区创建给予大力支持,加大对景观资源保育、生态价值转化、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政府投资力度,确保建设目标与思路、重点行动与工程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地方、政协的作用,加强重大问题的探讨和重大决策的实施。鼓励专家团队建言献策,引导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地方智库等为示范区的建设提供政策研究、技术攻关。
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区建设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作用,强化示范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建立示范区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持续跟踪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动和工程的执行情况以及成效进行年度监测评估,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